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扩大全域业务发展,为供应链投入做流动性资金准备,通过盘活资产的方式持续压缩负债,综合交易条件等因素后,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店铺,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6.8亿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二条规定: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块钱;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四条规定:“(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值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事项,故不适用于“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资产净额标准。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主营业务:服装服饰批发;服饰制造;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业设计服务;服饰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洗烫服务;洗染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服饰、皮革制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家用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服饰设计;服饰技术、信息咨询服务、服饰干洗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服饰、皮革制品批发、零售;服饰、皮革制品进出口;文具的制造、加工;日用杂品批发、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不存在关系,亦不存在别的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店铺,其中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1层1号,建筑面积为1405.27平方米;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1层1号,建筑面积为1731.4平方米;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2层1号,建筑面积为2081.87平方米;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3层1号,建筑面积为1813.42平方米;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4层1号,建筑面积为1813.42平方米;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5层1号,建筑面积为1813.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658.8平方米。
公司聘请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做评估,评价估计价格为68,100.00万元,大写陆亿捌仟壹佰万元整(评估结果含增值税、不含交易相关税费)。
公司于2009年购得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店铺,购得上述交易标的后主要作为自有品牌直营店铺运营。
本次交易标的已经符合《证券法》规定,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做评估,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评估方法为收益法,成都市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的商业房地产的评估结论为68,100.00万元。
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未发生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具体评估情况详见同时披露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其拥有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的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编号:格律沪评报字(2023)第105号)。
2、交易标的: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1层1号、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1层1号、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2层1号、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3层1号、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4层1号、锦江区大科甲巷43号1栋5层1号,总建筑面积为10658.8平方米。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成交总价为6.8亿元,房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完成过户及房屋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收到全部出售款。
4、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下水管道、电话和宽带等相关配套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房屋相关的水、电、电信网络等设施完整可靠,物业费已经结清。
5、产权过户: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不动产转移登记事宜。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大多数都用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全域业务发展,为供应链投入做流动性资金准备,另通过盘活资产的方式持续压缩负债,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